据微信公众号“高州市不动产”9月12日消息,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发布《高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涉及土地款、购房贷款等。
文件提出,优化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优化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低密度住宅项目,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景观人性化、休闲系统化和生态兼容性强的项目予以政策支持。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积极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带装修销售商品房,推广应用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订制。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购买(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高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购房补助(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购房补助最多为5000元。购房者凭相关资料向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助,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并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号。购房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承担。
同时,高州市还将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阶段性取消本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同时,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正规配资股票公司,是以拟购房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显示的居民家庭各成员合计总商品住房套数进行核算,农村宅基地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